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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大力建设园林城市改善人居环境

来源: 湛江日报 作者:李土寿 张剑 周敏飞 日期: 2005-9-28 17:06:42

    浙江园林网9月28日消息: 推开窗门,满目青翠;走出家门,花红树绿……自湛江市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以来,港城市民深深地感受到身边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

    作为一个港口城市和热带城市,城市环境建设一直是湛江市城市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到,21世纪是绿色的世纪,湛江要实现城市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城市新形象。因此,在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新型工业、治理污染工业的同时,湛江市持之以恒地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工作。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创建园林城市的重要载体。湛江市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大力引入绿色理念,力争将每个工程都建成绿色精品工程。近年来,新建和改造椹川大道、海洋路、东新路等道路,新建和改造了南桥公园、北桥公园、海田公园、寸金纪念广场、赤坎金沙湾观海长廊等群众休闲场所,对南桥河、北桥河进行了综合治理。这些工程一个个都成为港城园林城市建设的亮点。海田公园绿地面积7万平方米,成为群众文化娱乐的理想场所;南、北桥河综合治理工程共修建滨河大道15000米、绿化带近7万立方米,栽行道树3000棵,目前沿河两岸花团锦簇、绿树成荫,成为一条集交通和休闲为一体的城市景观带。

    湛江市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绿色工程:拆墙透绿,将临街的实砖围墙全都改为通透式铁栅栏,栽种上花草;拆违建绿,将一些影响绿化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改建成公共绿地;拆障还绿,将影响生态环境的障碍物拆除,建成绿地。对新建楼院和商住小区开发,则坚决贯彻城市绿化强制性标准,要求绿化比例不少于用地面积的35%。同时全面推行绿线管制制度,新建工程一律退让绿线,按标准配建绿化用地。种种措施,使全市各级、各单位绿化意识增强,绿化、美化环境,形成共识。市区住宅小区、金沙湾小区、锦绣华景的绿化比例分别达36%、40%、42%,海滨宾馆、自来水公司、南沙巡防区等116个单位获园林化达标单位称号。全市城市绿化工作在大踏步推进。城市绿化美化,推动了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编制城市规划是创建园林城市的关键一环。湛江市把城市建设中的绿色理念贯穿列入城市规划,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十五”期间中心城区面积达到68平方公里,城区人口63万,城市绿化率达到50%的发展目标,先后聘请了安徽省城市规划研究院、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大学、省城规院等单位专家,帮助修编了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这些规划成果均根据园林城市的标准和要求,突出生态保护、绿化、美化的内容,并配合修订、实施《湛江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这些规划和规章,使湛江城市绿化工程建设纳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随着园林规划坚持不懈地实施,港城将会更绿、更美。

编辑:木麻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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