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1月28日消息:今后遇到火灾时,可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创造有利条件尽快扑灭森林火灾。昨日,市政府印发《东莞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预案将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等情况的,列为“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预案称,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称为“特别重大森林火灾(I级)”: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特别严重影响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军队驻地、重要设施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或需要省支援的森林火灾。
而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未得到控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等情况之一的为一般森林火灾(级)。
预案称,发生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启动级响应,市有关领导亲临火灾现场指挥抗灾工作;同时,根据情况,商请解放军驻莞部队、周边城市森林防火力量提供支援或向省林业局报请提供相应支援。
预案指出,遇有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时,气象部门通过东莞广播电视台和中国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通过省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山顶瞭望台和巡山护林人员及时了解林火热点变化情况,及时检查和反馈监测情况,掌握全市火情动态。火灾发生时,当地森林防火部门派出工作人员以及护林员密切侦察、监视火场周围动态,为扑火救灾提供准确信息。
预案还提出,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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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