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由市域、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的多层次名城保护规划体系。充分挖掘和整理遗址、骑楼、革命遗迹、工业遗产、老街、老字号、老地名、名人故居等城市历史文化遗存。
2015年底前分批开展全市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公布经市政府认定的历史建筑名录,完成《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等规章和配套政策,逐步设置保护标志,建立档案。
(二)2015年前抢救保护一批岭南近现代建筑和园林精品
制定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配套政策,对重要的、代表性的历史建筑和园林精品实施抢救、保护,维护和恢复历史文化名城的记忆。
2015年前,抢救和保护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岭南近现代建筑和园林精品,同时列出一批重点保护对象名录,接受公众监督。
(三)今年底前发布《广州市岭南特色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指南》
编制指导岭南特色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的原则、策略和技术指南,以引导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和指导规划建筑设计工作者的创作。2012年10月前完成《城乡规划建设领域弘扬岭南文化与发展绿色建筑指导性意见》的发布;年底前发布《广州市岭南特色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指南》。
(四)5年内建设一批展示岭南文化的代表性岭南建筑和园林精品
根据上述指南,对影响重点功能区城市意象的景观通道、城市节点、城市地标、滨水地带等进行岭南特色重点设计,力促5年内建设一批展示岭南文化的新时代城市名片和代表性岭南建筑、园林精品。
(五)在绿色建筑设计中倡导运用岭南建筑特色
提倡在绿色建筑设计中采用传统岭南建筑的空间组织方式,鼓励就地取材,运用岭南建筑粗材精用、低材高用等传统手法,建设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健康、适用、高效、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建筑。2013年底前完成一批岭南特色绿色建筑技术方面的研究课题及相关政策制定。
(六)建立和实施绿色建筑规划指标体系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绿色建筑理念纳入各层次城市规划中。2013年6月前发布绿色建筑规划指标体系及相关文件。
(七)起草激励发展绿色建筑的办法
为激发和调动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绿色建筑的积极性,学习国内先进城市做法,起草广州激励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办法。
(八)2013年底前构建绿色建筑技术标准体系
建立结合本地气候特点和立足于本地材料的建筑节能技术路线。在《广州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的基础上,2013年年底前完成系列标准的编制,并试行绿色建筑竣工标识和能效竣工标识制度。
(九)建立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管理制度
今年12月30日前,研究和梳理适合广州地区推广应用的小区规划、围护结构、建筑设备、环境设计及智能控制等绿色节能相关技术,建立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等多种形式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管理制度,引导绿色节能低碳技术在全市广泛应用。
(十)13个新区每年至少建设一个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
对中新广州知识城、白云新城、天河智慧城、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南站商务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新区、空港经济区、广州国际生物岛、琶洲片区等13个城市新区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一星级及以上的标准,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每个新区每年至少建设一个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2012年年底前各区(县级市)政府要确保完成规定的绿色建筑任务指标。
(十一)大规模开展岭南建筑文化和绿色建筑专项培训
用半年时间,对全市城乡规划建设领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织开展大规模专项业务学习和培训,打造一个广州城乡规划建设领域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为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建设工作提供智库支撑和创新力量。
(十二)设立“优秀岭南特色规划建筑设计作品奖”
分为岭南特色规划设计奖、岭南特色建筑设计奖、岭南特色园林设计奖、岭南特色街区设计奖、岭南特色乡村民居奖、岭南特色绿色建筑设计奖等六类,两年评选一次,2013年6月出台相应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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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