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动态 > 深圳市鼓励用内部照明营造城市景观
市场动态

深圳市鼓励用内部照明营造城市景观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阮元元 日期: 2014/2/14 9:53:00
《办法》根据新形势下的职能和事权划分明确城市照明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部门以及责任分工,对市、区、企业和社会在城市照明工作中的责任进行了明晰,在市、区职能部门之间进行纵向职责分工……

中国园林网2月14日消息:现如今,优美、绿色的城市照明环境,已成为展现深圳现代化城市形象的重要名片。记者昨日在深圳官方微博获悉,《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草案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记者看到,新《办法》扩大了适用范围,明确了管理主体,还鼓励利用建筑内部照明营造城市景观。

《办法》根据新形势下的职能和事权划分明确城市照明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部门以及责任分工,对市、区、企业和社会在城市照明工作中的责任进行了明晰,在市、区职能部门之间进行纵向职责分工。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提倡和鼓励利用建筑物内部照明方式营造城市照明景观。

记者看到,第二十三、二十八条表示,按规划应当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建(构)筑物,建议利用建筑物内部照明(如内透光等)方式营造城市照明景观,并对内部照明进行整体控制;建筑物内部照明按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要求亮灯的,市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维护费和电费补贴。

此外,擅自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接电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万元罚款。

推荐阅读:

广州:鼓励用内部照明营造城市景观

辽宁:新屯公园照明灯故障 附近居民盼“复明”

泉州:田安大桥景观照明设备频遭盗窃

吉林长春:打造全方位开放式景观照明

(来源:广州日报 )

编辑:郁金香

图片资讯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建站 | RSS | 产品库 | 搜索云
版权所有:中国园林网 yuanlin.com 客服邮箱:Service@Yuanlin.com 电话:0571-81999581
战略合作: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浙江省花卉协会 浙江省林检站 浙江省林科院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100396
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330100201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