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转移支付政策“倾斜度”不够,给绿色产业发展带来挑战。一是该地区被划定为生态发展主体功能区后,经济发展速度受到严重制约。如阳山县秤架瑶族乡被定位为“绿色生态保育功能区”,辖区内的国家级南岭自然保护区及国营林场等大面积原始森林受到封山保护,原有项目开发受到制约,开源渠道不断减少,乡财政主要依靠小水电每年约150万元收入过日子,如何培植财源、壮大实力,确保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支出,是秤架瑶族乡面临的最大困惑与挑战。二是虽然省财政厅出台意见,确保基础性转移支付的比重不低于六成,但其激励型转移支付的计算方式仍以“四税”收入增长,以地方生产总值、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和生态保护指标增长率作为指标,计算综合增长率增长,统一给予当年一次性激励性财政转移支付,没有体现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照顾优惠和政策倾斜。三是民族乡财政捉襟见肘,虽然中央、省、清远三级每年有25万-60万元不等的民族发展资金,用于支持民族乡发展的专项资金,但民族地区受自然条件、人口、历史、交通等因素制约和影响,经济落后,自有财政收入薄弱,政府运转困难,无力扶持绿色产业发展。
6.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不完善。一是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不完善,工作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难以应付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生态保护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存在责任不清、联动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现象,直接影响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和成效。二是生态保护力度不大,由于少数民族县(乡)财政收入拮据,无法保证正常的市政建设资金投入,导致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不到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考核标准,已批准列入生态保护的森林资源补偿过低,生态保护补偿得不到应有的资金补偿。三是旅游景区与绿色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力度不相协调,旅游景点和旅游开发地沿线种植观赏植物功能不高,普通民众和企业“重发展、轻保护,重眼前、轻长远”的观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二、清远发展绿色产业的对策建议
自然资源禀赋及新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决定了我国必须走绿色产业发展的道路。清远发展绿色产业是构筑广东省粤北环形生态安全屏障重要措施之一;是解决产业发展中面临的自然资源短缺、产业污染严重、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生态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而提出的新的发展模式;是以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为核心,以适应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目标要求的产业生产方式的变革,是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取向。
1.发掘地域文化优势,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一是利用主体功能区生态优势,凭借大江大河大森林的自然资源,丰富岭南文化遗存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凭借少数民族地区的旖旎风光、瑶壮民族的千年风情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二是利用民族工业园吸引绿色产业入园,按照绿色工业需要重新调整工业园区产业的规划思路,优化工业发展空间布局,突出区域分工,合理配置资源。通过政策性引导,引进绿色环保、效益好、上规模的现代工业、高端农产品加工企业。
2.加大政策力度,助力绿色产业发展。一是免除省、市安排项目建设配套资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中“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免除民族自治地方承担的配套资金”的规定,建议省、市积极兑现这一民族政策。二是争取中央给予广东少数民族县(乡)政策倾斜,特别是在绿色产业发展方面的优惠政策,使其能够享受中央财政对西部民族地区的优惠待遇。三是采取切实有效的财力保障措施,实行分类指导,重新核定自治县的转移支付基数,使其人均可支配财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然后再对其实行激励型机制;同时调增自治县的新增转移支付系数(或增加民族系数),使其略高于一般生态发展地区,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绿色产业夯实经济基础。四是加大对绿色农业扶持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降低少数民族地区申报农业各类建设项目的认定标准,增加对现代农业、农业基础建设项目的立项支持,减免除地方配套资金,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完善农村金融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三农”贷款优先安排;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联合绿色农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把农业产业项目做大做强,创建农业品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与珠三角发达地区的消费市场合作对接,建立稳定供销关系。五是强化食品安全重点整治,推进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3.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一是提高生态补偿标准,目前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远远低于商品林的经营收入,按测算,清远市少数民族地区林农杉木收益400元/亩/年,而省财政补偿生态公益林的标准是18.5元/亩/年,林农迫切要求砍伐生态公益林或退出生态林管理,应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至50-100元/亩。二是加大造林补贴力度,以采取实际验收造林数的办法直补到造林户(林权所有权者),争取从2012年的每亩造林补100元,增加到150元或200元/亩。
4.加大民族文化事业扶持力度。一是加大对民族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力度,帮助解决民族地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债问题。二是尽快建立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博物馆,建立健全文字、声像资料档案。三是继续实施省人大关于山区文化工程建设议案项目,从资金、设备、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事业投入,将民族地区文化人才培养纳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规划,设立民族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免除地方配套资金。四是做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瑶族“耍歌堂”、“长鼓舞”等项目的改编工作。
5.把发展绿色产业与扶贫相结合。一是加大绿色产业开发扶贫力度,通过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互助资金合作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生产加工、销售绿色食品为轴心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二是通过有效合理的土地整合,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绿色产业。三是大力推广金融扶贫模式,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绿色经济资金短缺难题,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标准农田改造,为发展绿色产业创造条件。四是加强绿色产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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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