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18日消息: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日前在官网发布了《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补充通知,规定建设项目所需设置的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等,不得设置在与其相邻的街头绿地中。
市城乡规划局公告称,当项目基地的用地红线与建筑红线重合,且界外为街头绿地时,沿用地红线的建筑物退让应符合相关要求:所有建筑物退用地红线的距离应不小于2米;当项目沿街头绿地一侧设置了首层商业时,商业部分退用地红线距离应不小于5米;通过街头绿地设置的与市政道路连接的基地出入口,其总宽度不应大于10米;项目所需设置的消防车道(或隐形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等,不得设置在与其相邻的街头绿地中。
建筑物外部的交通组织空间应在用地红线内部解决,不得利用街头绿地组织任何形式的步行或机动车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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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