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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 深圳特区报 作者: 日期: 2016/9/26 9:24:33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深圳的城市绿化在全国大城市中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深圳公园之城初步建成,绿化成为深圳的一张名片,市民在畅享绿色福利之时,对绿化成果的保护和关注度也越来越高,随着城市保护和发展之间矛盾的突出,都希望更多地参与到绿化事务中来……

《条例》提出选任绿化大使,第四十九条显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知名人士和对绿化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市民担任绿化大使,向公众宣传、推广绿化。绿化大使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

《条例》特点2

设立永久保护绿地和绿地范围控制线

《条例》大力突出绿化的保护。宏观规划层面,设立永久保护绿地和绿地范围控制线。

其中,第十五条规定市规划国土部门应当会同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确定永久保护绿地,向社会公布,并在永久保护绿地的显著位置设立告示牌。同时,根据法定图则或者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绿地范围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

具体管理方面,《条例》对占用城市绿地、砍伐和迁移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专门有一章来规定保护和管理。

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迁移树木的,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每株五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按照每株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以前,《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私自砍伐树木,每株罚款500元。《深圳经济特区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责令赔偿损失,并按每株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而《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按照每株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擅自迁移致古树名木死亡或者擅自砍伐古树名木的,按照每株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这个在全国是最高的处罚标准。据市城管局统计,全市共有古树名木1600株,全部进行了定位、标牌,在网上全面公示,纳入了监督管理。

规范已建成绿地的改造程序,也不能再任性。第二十条规定,已建成公共绿地的主要树种和绿化景观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绿化建设责任人应当组织评估、论证变更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条例》特点3

强区放权 部分审批权下放至区

《条例》突出制度创新,责任更清晰。

《条例》对公共用地绿化建设责任人和养护责任人按照不同地段和用地性质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划分。

此外,强区放权。区管区批、市管市批,减少层级,提高效率。

第三十七条规定,因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开设临时路口需要临时占用公共绿地的,应当经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需要同时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在临时占用公共绿地申请中一并提出;临时占用属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范围公共绿地的,应当经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编辑:橡皮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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