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需修旧如旧,县里根据破损和修复程度给予资金补助,我家领到了9000多元。”婺源县溪头乡上溪村村民程进发修缮老宅,自己没花一分钱。
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婺源县就有了古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古建筑保护委员会,通过和各乡镇签订责任状,形成县、镇、村、组四级保护管理网络。通过自行维修、组织维修、委托维修、统一维修等方式,对思溪、汪口等23个中国传统村落民居进行保护性修缮。
至今,已累计投入古建筑修缮资金3000余万元。“古建筑是婺源的重要文化特征,保护古建筑就是保护文化。”据县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仅2018年,该县就安排财政资金维修补助款800万元,修缮古建筑420余幢。此外,该县还将保护古建筑升级成保护古村落,规划建设了李坑、汪口、思溪、洪村等16个新区,推进古村落整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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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