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2月4日消息:昨天,记者从顺德检验检疫局获悉,从12月1日起,未获得注册登记的企业,不得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业务;未经注册登记的企业生产的种苗花卉不得出口。
“顺德区是我国种苗花卉出口主要地区之一。”顺德检验检疫局负责人说,该局已经受理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并对申请单位生产经营及疫情疫病防治情况作出初审核。广东检验检疫局将组织考核小组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实施交叉考核,考核合格的发给注册登记证书。
该负责人说,生产经营企业的出口种苗花卉部分来自异地供货企业的,要求供货企业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并取得注册登记证书。一家企业自身在不同辖区有多个种植场,但仅在一个口岸报检出境的,可由出境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注册登记申请。与此同时,检验检疫系统将在全国进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中着手建立诚信管理体系,签订产品质量责任承诺书,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全面推行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并按要求于2008年4月1日起完成安装,全面启用。